辦證項目 | 提交材料 | 申請對象 | 辦結時限 | 費用 | 批準收費文號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 1.申請表1份 2.考生身份證復印件1份 | 參加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 | 自收齊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每份30元,如需郵寄,郵費到付。 | 《關于自治區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代辦考試成績證明和學歷證明服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桂價費〔2005〕82號 《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于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有關收費管理問題的通知》財規〔2000〕47號 |
辦 證 時 間: |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
辦證或郵寄地址: | 南寧市柳園路6號廣西招生考試院辦公樓一樓106辦公室 |
聯 系 電 話: | 0771-5390950、5337455(傳真) |
收 件 人: | 廣西招生考試服務中心 |
郵 編: | 530021 |
辦證流程
申請人遞交材料——接收材料——收費——打印成績證明——通知考生領取或郵寄。